本報北京7月9日電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7項香港原產商品和1項澳門原產商品,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
7項香港原產商品包括煙熏三文魚,腸衣香腸,其他面食,預煮或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尿素,未加工合成或再造其他寶石、半寶石,其他工業用藍寶石;1項澳門原產商品為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