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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3年第4號),現將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領條件和分配原則公布如下: 一、配額數量 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量為:小麥963.6萬噸,非國營貿易比例10%;玉米720萬噸,非國營貿易比例40%;大米532萬噸(其中:長粒米266萬噸、中短粒米266萬噸),非國營貿易比例50%。 二、申領條件 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基本條件為:2014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嚴格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遵守糧食經營者最低最高庫存規定;2012至2014年,在海關、工商、稅務、外匯、檢驗檢疫、糧食流通、環保等方面無違規記錄,無不良貸款信用記錄,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小麥 1、國營貿易企業; 2、2014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 3、2013年或2014年小麥用量10萬噸以上的面粉生產企業; 4、2013年或2014年面粉用量5萬噸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 5、2014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以小麥或面粉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二)玉米 1、國營貿易企業; 2、2014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 3、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5萬噸以上的飼料生產企業; 4、2013年或2014年玉米用量15萬噸以上的其他生產企業; 5、2014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以玉米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三)大米(長粒米和中短粒米需分別申請) 1、國營貿易企業; 2、2014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 3、具有糧食批發零售資格,2013年或2014年大米銷售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糧食企業; 4、2013年或2014年大米用量5萬噸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 5、2014年無進口實績,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由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加工貿易生產能力證明、以大米為原料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 擁有多家加工廠的集團企業,須以各個加工廠名義獨立申報、獨立使用進口配額。申請大米進口關稅配額的貿易型企業,可選擇以集團總部或下屬企業的名義申請,但總部和下屬企業不得同時申請。 三、申請時間 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時間為2014年12月11日至25日。 申請者可到國家發展改革委授權機構領取,或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http://www.ndrc.gov.cn )下載《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并如實填寫。 國家發展改革委各授權機構負責受理屬地范圍內的企業申請,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公布條件的申請送達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抄報商務部。 企業的申報信息將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上公示。 四、分配原則 上述糧食進口關稅配額將根據申請者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包括歷史生產加工、進口實績、經營情況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五、分配結果 申請者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查詢獲得的2015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數量。 六、配額使用 申請者獲得的上述糧食進口關稅配額必須自用,進口的貨物需由本企業加工經營。其中,進口的小麥、玉米需在本廠加工使用;進口的大米需以本企業名義組織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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